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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 25-1

宿送人足傳馬之書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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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tegory
書跡 古文書
Title
宿送人足傳馬之書
Areas
中央 25-1
Registered date
1970.3.10

此為1615年加賀藩發送的命令書,對象為野野市等領地內的宿場町,載有「以公用馬匹、人足(勞力工)運送人或物品時,需有御朱印。無御朱印而下令運送者,應逮捕之」等內容。本命令書的目的在於,禁止讓沒有藩主御朱印的人在各驛站間利用勞力工及馬匹。透過此文書,加賀藩確保了因參戰大阪之陣而短缺的勞力工及馬匹,
同時也確立了加賀藩的驛站制度。